電子產品在家庭中的普及可能會帶來不利的負面影響,比如越來越多的兒童因為把電池放進嘴巴、耳朵或鼻子里而被送往醫院急救。其中特別讓人擔憂的是那種微小的圓形紐扣電池,它多用于手表、相機和其他小型電子產品中,這種電池如被吞進食道會造成嚴重的傷害。
發表于《兒科學》雜志(Pediatrics)的一項新研究發現,在美國,2009年因吞進這種微型電池被送往醫院急救的18歲以下兒童和青少年達到2,785人次,是1990年1,301人次的兩倍多。此外,2009年五歲及更小年齡的兒童因吞進紐扣電池被送往醫院急救的比例為10.1/100,000。
總體說來,2009年美國因電池相關事故被送往醫院急救的兒童估計有5,525人次,在兒童中所占的比例為7.4/100,000,而1990年的數據為2,591人次。四分之三以上的事故與吞進電池有關。
該研究報告的作者之一、俄亥俄州哥倫布市(Columbus)全國兒童醫院(Nationwide Children''''s Hospital)傷害研究及政策中心(Center for Injury Research and Policy)主任加里•A.史密斯(Gary A. Smith)說,“近幾年這個趨勢在很大程度上處于上升狀態。我們身邊用紐扣電池來驅動的產品越來越多。”
兒童電動玩具中的電池并不是唯一的罪魁禍首。在記錄了電池本來用途這方面信息的病例中,只有29%的事故與玩具或游戲有關,其他常見的電子產品種類包括助聽器、手表、計算器、手電筒以及遙控器等。
該項研究采用的數據取自由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維護的全美電子傷害監測系統(National Electronic Injury Surveillance System),該系統匯集了約100家美國醫院的數據。研究報告的作者們利用這些數據對整個美國的事故總量進行了估算。由于這些數據只反映了急救室的治療結果,因此通常不能全面反映總的治療效果尤其是死亡情況,因為急診室一般不會涉及到這些情況。在2001年至2009年期間,所有與電池傷害有關的事故中,有90%左右的病人接受治療后出院。
史密斯博士指出,其他研究已突出顯示了紐扣電池的危害,尤其是那種常見的二厘米見方的三伏鋰紐扣電池。大多數電池在經過胃腸道時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但這種電池被兒童吞進食道后會在那里釋放出電力。這會在兩小時之內殺死附近的器官,甚至還可能會把食道燒出一個孔,而且兒童在初期可能不會表現出任何癥狀。
他說,“它會在短得多的時間內造成嚴重傷害甚至是奪取性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