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舊換新”的方式花600元換購買了一組電動車電池,一年時間里連續壞了3次,更換后的使用時間一次比一次短,南寧市民曹女士懷疑自己換的電池有問題。
參加“以舊換新”,接連更換電池
曹女士介紹,她的電動車2009年9月購買的。2011年9月12日,她在南寧市中華路速派奇電動車專賣店參加“以舊換新”活動,購買了一組600元的電池(一般為4節電池)。購買協議上寫著:“保一年。”7個月后,她就發現新換的電池不通電了。之后,速派奇售后服務中心給她更換了另一組“新”電池。但更換的電池剛用不到4個月又壞了。曹女士再次到該專賣店換了一組新的電池。而這組電池的“壽命”更短,僅僅40天蓄電量就下降了。
曹女士說,自己上班地點離家僅8公里,每次她在家充滿電之后,騎車到單位就沒電了,有時候遇到斜坡或者半路就沒電了,要推車前行。無奈之下,曹女士第4次拿電池去更換。這次,工作人員卻說曹女士的電池已超出一年的保修期,不予更換。
11月6日,記者來到速派奇電動車售后服務中心。一名姓晏的維修人員說,按協議,“以舊換新”電池的保修期為一年,假若在保修期半年內,電池出現質量問題,售后服務中心給予更換新電池,而如果是半年后壞的,則更換“維護電池”。
何為“維護電池”?這位維修人員稱,“維護電池”就是用舊電池翻新組裝成的新電池。記者觀察到,新電池和“維護電池”幾乎沒有大的區別,只是在“維護電池”的背面,除了電池的生產日期還附加了“維護”二字。而曹女士說,速派奇電動車售后服務中心從未告知她這一點,每次來更換電池,工作人員都說“更換的是新電池”。
更讓曹女士疑惑的是“后面給我換的是維護電池我也認了,可為什么我第一次換的新電池,才用了7個月?”速派奇電動車售后服務中心的維修人員回答:“一般新電池能用兩年多,但由于個人的使用不當,也會出現損壞的現象。”
“以舊換新”換的是新電池嗎?
曹女士到一家專業電動車維修店去檢測,結果令她大吃一驚。維修店的師傅稱,這4節12伏的電池滿壓狀態下應該是50伏以上,但檢測結果僅有47伏,低于新電池的標準,而且更換的電池并不是速派奇廠家的電池。維修師傅表示,按照檢測結果,曹女士的電動車電池蓄電量下降的原因應該是電路板被燒壞。按照原理,電路板被燒壞是電池用久所致,可是曹女士的電池才換了一個多月。也就是說,馮女士更換的電池可能是翻新貨。
11月6日上午,記者走訪市內的多家電動車維修店了解到,一些價格便宜的電池多是由舊電池返修做成的,可能只更換了其中一節電池或者更換了電池水,所以使用壽命沒法保障。
在一家電動車維修店,店主稱“一組48伏20安的電池"以舊換新"只要530元,12安的300元。”隨后記者問新電池的價格,對方稱一組48伏20安的要700多元,而12安的要500元錢。“一組舊電池能值200塊錢啊,你們這樣做不虧本嗎?舊電池都怎么處理了?”記者一再追問舊電池的下落,對方稱,舊電池賣給了收廢品的人。而另一家電動車維修店則表示,舊電池會發回廠家。
專業的維修師傅表示,如今一些不正規經營的配件店以“以舊換新”搞活動,實際上是用別人的舊電池換給了新客戶,賣家所做的僅僅是簡單的翻新工作。“一般而言,劣質電池用到3個月就不行了,電池的容量和性能急劇衰退”。而這些組裝電池在外表上跟新電池幾乎一樣,市民很難從外觀上分辨。所以要想避免買到劣質電池,還是要到一些正規店里,并且一定要讓維修店開出相關單據并標明保修時間。
維權須保留書面證據
記者將曹女士遇到的案例咨詢了12315熱線。對方稱,按照電池的三包規定,在一年保修期內,賣家應保證電池的有效使用性,如果電池損壞需要更換,保修的日期應當從更換之日起另計。但是目前國內沒有專門對電動車電池的保修進行硬性規定,所以也很難界定,一般要看商家與消費者的協議。當賣家拒絕履行義務時,消費者可憑借發票等有效證據來維護自身權益,可要求廠家為其退換產品或直接退款。同時,消費者可向工商部門舉報。
目前,曹女士已向南寧市華西工商所舉報情況并填寫相關材料。工商所的工作人員表示,將會在5個工作日內由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調查并及時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