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商局近日對流通環節銷售的手機電池進行了監測,抽查檢驗的30批手機電池商品中,綜合判定合格的共12批,抽查檢驗合格率為40%,產品質量不容樂觀。
本次抽查重點是對手機電池商品的2個指標進行檢驗,分別為:“外觀”及“20℃放電性能”。結果顯示,涉及“20℃放電性能”項目不合格的有18批次。該項目主要考核手機電池商品的實際容量是否與其標稱的額定容量相符。手機電池的實際容量決定了手機通話時間及待機時間的長短,是手機電池的主要性能指標。但從本次的抽查結果上發現,手機電池額定容量虛標以欺騙消費者的問題比較普遍和嚴重。
“外觀”項目不合格的有3個批次,主要是在手機電池本體上沒有標記標稱電壓、正負極性、充電限制電壓及制造廠名等信息。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手機電池商品質量監測不合格商品表
序號 樣品
名稱 標稱
商標 型號規格 被監測人 標稱
生產企業 主要不合格項目或主要問題 備注
1 網訊科技3G電池 網訊科技 型號:WCL-01A規格:標稱電壓:3.7V額定容量:1250mAh充電限制電壓:4.2V 珠海市香洲恒森通訊設備店 福建網訊科技有限公司 20℃放電性能項目不合格。
1.0.2C5A五次循環中放電時間最大值為145.93min;1C5A放電時間為17.20min 抽樣單上標明的型號是諾基亞8800與電池上標明型號不符
2 網訊科技電池 網訊科技 型號:WL-9178A規格:標稱電壓:3.7V額定容量:1800mAh充電限制電壓:4.2V 珠海市萬業百貨有限公司 福建網訊科技有限公司 20℃放電性能項目不合格。
1.0.2C5A五次循環中放電時間最大值為179.60min;C5A放電時間為30.20min 抽樣單上標明的型號是三星D888與電池上標明型號不符
3 網訊科技電池 網訊科技 型號:WCL-01A規格:標稱電壓:3.7V額定容量:1900mAh充電限制電壓:4.2V 珠海市萬業百貨有限公司 福建網訊科技有限公司 20℃放電性能項目不合格。
1.0.2C5A五次循環中放電時間最大值為159.32min;1C5A放電時間為24.53min 抽樣單上標明的型號是諾基亞E61i與電池上標明型號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