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小國的能源戰略
2008年日本GDP為4.802萬億美元,名列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同時它也是世界上主要能源消耗大國之一,由于資源短缺,其能源嚴重依賴進口。近年來,日本通過對內不遺余力地研究替代,對外千方百計尋求多樣化能源,為了適應日本工業領域高科技的飛速發展,日本在能源儲備、自主開發、與能源出口國合作等方面采取了既有效果又有效率的政策。
日本能源政策的重要目標是實現能源安全(EnergySecurity)、經濟增長(EconomicGrowth)和環境保護(EnvironmentalProtection)(簡稱3Es)的共同發展。3Es中的三個因素同樣重要,不可偏廢。歸納起來日本的能源政策包括石油安全、石油儲備、石油替代、節約能源、環境保護等幾個方面。
1.石油安全。
日本進口石油大部分來自安全形勢極不穩定的中東地區,伊朗是日本最大的石油輸入國,僅2006年日本從伊朗購買的原油數量為581000桶/天,相當于日本石油總進口量的14%。近年來日本提出旨在分散風險的綜合資源戰略,一方面強化石油與天然氣的自主開發,降低石油依存度。同時大力推行能源外交,積極推進石油供應來源多樣化。除了中東地區是日本能源外交的重點地區外,同時也重視發展與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資源國的合作,促進石油供應來源的多元化。近年來,日本將油氣進口多元化的戰略重點轉向能源資源豐富的俄羅斯,并加大與亞洲國家的能源合作。
2.石油儲備政策。
石油的戰略儲備是日本的一項基本國策,20世紀70年代初,日本先后制定了《石油儲備法》和《天然氣儲備法》,建立了戰略石油和天然氣儲備制度,并通過立法強制國家和企業進行儲備。日本的石油儲備有民間和政府兩個主體。國家石油儲備由政府直接控制,儲備方式為國家儲備基地以及從民間租用儲庫。民間儲備并沒有將生產性庫存和義務儲備截然分開,只要求量,并不要求儲備種類及儲備方式。國家儲備量的規定是90天,實際儲備91天,100%為原油儲備。民間石油企業義務儲備量規定70天,其中成品油占55%,原油占45%。
3.節約能源政策。
為了鼓勵企業和全社會節能,日本實施多項財稅政策。
一是稅制改革。使用指定節能設備,可選擇設備標準進價的30%的特別折舊或者7%的稅額減免(適用于中小企業)。
二是補助金制度,對于企業引進節能設備、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給予總投資額的1/3-1/2的補助,對于企業和家庭引進高效熱水器給予固定金額的補助,對于住宅、建筑物引進高效能源系統給予其總投資1/3的補助。
三是特別會計制度,由經產省實施支援企業節能和促進節能的技術研發等活動,該項預算納入“能源供需結科目”,主要來源于國家征收的石油煤炭稅。
4.石油替代政策。
目前,石油、煤炭、核能和天然氣仍是日本主要的一次能源。日本能源發展的基本方向是鼓勵新能源,爭取提高新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努力實現能源的最佳綜合利用。日本政府大力推動新能源的開發。“新能源開發計劃”即“陽光計劃”致力太陽能開發利用,同時也包括地熱能開發、煤炭液化和汽化技術、風力發電和大型風電機研制、海洋能源開發和海外清潔能源輸出技術。
近年來,隨著日本節能技術使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尤其新能源開發利用使日本經濟抗風險能力大大增強,對傳統能源的依賴大幅降低,部分日本新能源企業開始出現向海外擴張的新跡象。經過多年的發展,太陽能在日本已逐漸普及,很多家庭都購買了太陽能發電裝置。從2000年起,太陽能光伏發電、太陽能電池產量多年位居世界首位,約占世界總體產量的半壁江山。日本在風力發電方面也發展迅速,2004年度達到100萬KW,位居世界第三。專家預計,到2010年將達300萬KW。此外,日本還在開發燃料電池、生物發電、垃圾發電等用新能源發電的方式。這種開發的結果是,日本國內經濟對石油的依存度從20世紀70年代的71.9%下降到目前的50%以下。日本政府希望新能源比重將不斷上升,到2030年可以將對石油的依賴程度由現在的50%降到40%。或許不遠的將來日本從能源進口大國轉變為能源輸出大國不再是夢想。
